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 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 中雷被巧 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 者辄诣京师,被即 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 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 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 会有诏,即讯太子 。当是时,淮南相 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 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 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 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 王。王恐事发, 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 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 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 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 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 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 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 自度无何,不发 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 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 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 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 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 之如前计。及 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 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 安来,为妄 妖言,言 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 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